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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家具新国标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莆企应抢抓机遇带动行业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卓智鸿 通讯员 吕福如】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林业局了解到,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是时隔12年后,国家首次对旧版红木国标进行修改和补充。业内人士称,新标准的实施,将有效减少市场乱象,同时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都有着很大的帮助。
    据了解,2000年旧版国标把33种红木归为“5属8类”,并规定深色硬木家具产品中,用材符合国标规定的产品称为红木家具产品,限定了红木家具产品的定义和主要用材的范围。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旧有标准也“限制了红木家具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此次,新版国标主要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质量明示等10项内容。该标准“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
    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还明确规定,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一张《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生产企业须在明示卡上详细注明家具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工艺分类、产品质量等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等信息。新国标的出台,就如给红木家具配备了“身份证”,不仅对规范红木家具生产工艺、市场流通、适用材料起到关键性作用,而且让消费者对红木家具的界定更加清楚,有望遏制市场乱象。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标准的出台实施,必将对红木家具市场的“乱象”起到打击遏制作用。而作为拥有中国木雕之城、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的莆田来说,相关企业更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在继续锁定高端市场的同时,拓展中低端市场,并形成与之相配套的展会、家居、装饰、美术、工艺、旅游及下脚料的二次利用等产业链,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带动中国红木古典工艺家具产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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