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经营范围实行“自主选择制”
【发布日期:2011-10-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智鸿 乘风)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对全市范围内的内资市场主体(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申请设立或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可由其自主选择经营范围。除主营项目应当登记外,其他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可核定为“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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