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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对三类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出重招
1次违法可用3次“举报”来抵消
【发布日期:2017-05-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林少甫】

  5月5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8楼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
  之所以说他们是特殊的,是因为他们是未来半年内交警要轰轰烈烈开展的“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的“鼻祖”!
  总共来了70人,他们是因为近期发生了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或电摩不靠右行驶这三类违法行为而被交警电话逐一通知过来的。在8楼的大会议室里,交警的工作人员详细地为他们介绍活动的一些细则和要求。
  启动仪式结束后,这70人就肩负起让“全民随手拍”活动开枝散叶的使命。他们需要通过拿起手机或利用行车记录仪的方式,去拍摄其他人的这3类违法行为并提供给交警。作为奖励,交警部门将对他们的这起违法行为予以抵扣。
  据警方介绍,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三个年头,也是冲刺年。8月份,就将迎来终极“大考”。两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3000多个路口高清视频和6万多个治安探头,把莆田过去很难管、管不好的交通顽疾一步一步地管起来,秩序逐年好转。同时还通过短信提醒、“黑名单”机制、签保证书、宣誓等一系列手段潜移默化地提高市民们的文明交通意识。但是,莆田有30多万的汽车、30多万辆的摩托车以及近100万辆的电动车,每年还新增6万名驾驶员,单靠仅有300多名交警和数百名协警,很难把那些如垃圾小广告般的交通违法彻底清理干净。
  为此,警方希望发动300万双群众的眼睛,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监督的力量!
  警方决定从5月5日起,违法行为界定在“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摩不靠右”这3类,参与对象的前提是您因为这3类违法行为被他人“举报”。
  如果,您在路上行车不慎因这3类违法行为被其它市民拍摄到并提交给交警,交警支队信息化中心会进行登记并电话通知您。接下来您要在接到电话通知的10天内通过手机或行车记录仪等,去拍摄记录其他人的这3类违法行为来“将功折罪”。特别要注意的是,您“举报”的这3起他人交通违法中必须至少有1起是与自己同类型的!
  如果您提供的3组照片或视频经交警审核属实并符合要求,您被“举报”的这一次违法行为交警将不予以处罚。而您举报的这3起违法行为,交警也将继续通知当事人,他们也将按照您的做法,通过继续监督举报别人的3类违法行为来抵消自己被“举报”的违法行为。
  如此以滚雪球的方式,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在莆田的街头布下一张无时无处不在的全民监督之网!相信,全民齐参与,这些与“全国文明”格格不入的“街头垃圾小广告”将得到拉网式的清理!
  拍到他人的违法行为,该如何提供给交警呢?据警方介绍,交警支队在其官方微信“莆田行”的“积分活动”模块下开发了“全民随手拍”系统,您只需要按照提示内容相应地填写好“被举报”者的相关违法信息以及您个人的基本信息即可。
  为了提高“举报”信息的审核通过率,首先,您“举报”违法行为的车牌号、违法类型、时间、地点等一定要尽可能地填写准确、详细,以便交警核实。其次,提供的照片、视频等证据是有讲究的,要清晰体现车牌号并且能体现出是这3类违法行为。例如,车窗抛物往往是一瞬间的行为,警方建议用行车记录仪,提供的视频要有抛物的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要能体现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仍然强行通过;电摩不靠右的情形则比较多:电摩在快车道混行、不走电摩专用道或辅道、进入路口时不走电摩专用道进入待行区以及在路口汽车掉头区掉头等。如果,您还有其它疑义,可以拨打咨询电话:2287122。
  那么,如果没有被人“举报”,可以参与“随手拍”活动吗?警方对此表示欢迎!您所提供的违法行为,警方都会通过系统逐一登记在案,未来交警可能还会推出其它激励措施,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
  可能,有人会认为,为了减免自己被举报的违法而去举报别人,非君子所为。您误解了交警此举的初衷,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教育自己同时也教育他人的过程。您本人因这3类违法被“举报”再去“举报”他人,至少让您自己心存敬畏之心,大大减少这3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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