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矫正对象
【发布日期:2017-04-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林清】
近日,为了强化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南日岛检察室和南日镇司法所积极沟通联系,联合举办南日镇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法制讲座。 驻岛检察室主任周志伟详细讲解了检察院的职能作用、我国刑法关于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着重介绍了本辖区内常见多发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四类犯罪行为,以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警示教育和犯罪预防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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