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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9-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市民来电:我在秀屿区工作,房子买在莆田,现在想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请问可以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只能到工作单位所属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支取手续。      

 

    市民来电:我开了一小店,帮一食品公司代销商品,他们每天都送来商品,并做好登记,我每月跟该公司结一次帐。上个月,我将钱结给该公司的一个送货员。日前,该公司另一员工却又拿着食品登记单来找我要上个月的帐,可是我把当时付款的凭证给丢了,而收我那钱的那个员工听说辞职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如果能找到当时在场见证已付款的人证,那么在法律上还是可以作为你已付款事实的证明。   晚报记者  许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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