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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人退回车 卖车人还其款
【发布日期:2011-07-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日前,本报的《这起交易可以撤销吗?》一文,报道了来自江西的小吴因母亲生病住院抢救,在没有筹齐母亲医疗费的情况下,小吴只好准备将才买了一个多月的一辆摩托车卖掉。而同在莆田打工的老乡王某听说此事后马上找到小吴,开出很低的价格,想买下小吴的这部摩托车。小吴不愿意以低价卖掉摩托车,可一想到母亲急需花钱动手术,于是小吴便把摩托车卖给王某。 在小吴的母亲出院后,小吴对贱价卖掉摩托车一事一直很后悔,也一直没有配合王某办理摩托车过户手续。对此王某很不高兴,其称将把小吴起诉到法院。
    据小吴介绍,文章见报后,王某特地向法律界人士咨询有关事宜。据法律界人士分析,王某在明知小吴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母亲医疗费的情况下,主动找到小吴并故意压低价格购买摩托车。而小吴以这么低的价格卖车是出于无奈,并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趁人之危行为,该起交易可以撤销。
    “经过协商,王某把摩托车退还给我,我也把他当初付给我的3500元购车款如数还给他,并付给他200元作为补偿金。”近日,小吴打来电话高兴地向记者反馈上述情况。                               晚报记者   邹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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