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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楼梯口私建防盗门 拆
【发布日期:2011-07-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近日,仙游居民陈先生反映,称他家所在的楼房顶楼公共楼梯口,被他人私建防盗门,给居民出入顶楼通道时造成不便,要求相关部门能拆除私建的防盗门,还居民一个畅通的楼梯通道。
       据陈先生介绍,他是居住在仙游鲤南镇海亭岭小区B区3A幢501业主,该幢6-8楼业主,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自在6楼楼梯间搭建防盗门,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的居住安全,以及楼道的通风采光。陈先生说,居民小区上下可相通,如今6-8楼业主在楼梯间安装防盗门,万一底层发生火灾,那二楼以上的人员如何撤离?再说,夏天来了,晚上到小区的屋顶散散步透透气,呼吸新鲜空气,可6-8楼的业主在楼梯口安装防盗门,不但将本属公共的部分面积占为己有,而且也给其他居民的出入造成不便,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陈先生说,居民楼的楼梯属于所有居民共有的公用部位,所有的业主都对楼梯有使用权,业主不能侵害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权。公共楼梯上绝对不允许安装隔断性的门。作为防火通道,也是居民在向下疏散受阻时,向上至窗口呼救、逃生的重要通道,更是消防人员实施消防措施的重要通道。他多次找居民协商,要求拆除私装的防盗门,但一直未能如愿,他希望相关部门能拆除防盗门。
       记者了解到,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在其他小区也普遍存在,因私装防盗门引发安全隐患,也让邻里产生纠纷矛盾,记者将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昨日记者从鲤南镇政府获悉,近日该镇已组织司法所、驻村工作队、柳坑社区相关干部、海亭岭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及相关业主进行协调,近日6--8楼防盗门已拆除。                        晚报记者 李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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