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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男子超载被罚 民警开罚单内夹百元助其缴款
【发布日期:2013-02-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2月17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中队长李自立,带领民警在两路桃源大道红树林路口现场纠违。
    11时30分左右,一辆沾满灰尘的破旧摩托车从远处驶来,驾驶员和女乘客戴着头盔。车速很慢,民警发现车上两个大人中间夹着一堆彩色衣服,十分危险,便将摩托拦下。
    细看才发现,这堆衣服竟然是个小女孩。由于大人坐得很挤,小女孩被夹在中间,一旦发生车祸,小女孩根本没法逃生。
    超载者求情不罚款,称家中不宽裕,女儿看上一个30元的布娃娃都没舍得买。
    民警说,天冷没戴手套,穿着简单,摩托皮座椅有洞,说明他们很拮据。
    系统显示,他已到银行缴款。
    日前,某门户网站一段新闻视频热传:美国小伙海登在开车时,因车辆没有注册,被警察拦下后罚款50美元。民警知道海登经济困难后,在开出的罚单里夹着100美元,为海登救急。
    17日,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渝北区市民樊某身上。

  
       超载罚款100元   
    经询问,车上大人是小女孩父母。驾驶员是小女孩的父亲樊某,穿着胶鞋,棉裤裤腿上敷着泥,手上还有石灰粉。
    李自立对樊某进行现场教育,告知对方已经超载。樊某解释,女儿身高不足1.2米,应该不算超载,希望得到民警谅解。“12岁以下的小孩,根本就不能乘坐摩托车。”李自立回答。
    樊某意识到违规,佝偻着背,双腿弯曲,双手合十,希望得到民警谅解。
    民警给樊某开出一张罚单。樊某接过罚单,眉头一皱,拒绝签字,拉住民警求饶:“扣我的分嘛,不罚款行不行?”

   罚单里夹着现金
    樊某很着急,让女儿也来求情。”18日,李自立对记者说,樊某始终不签字认罚,说是家里欠债,妻子有胃病不敢去医院治疗,女儿上学欠着学费,家里还有老人要赡养,全家人都靠他打零工维持生活。“他说他打工挣钱,全家人都指望着。”
    樊某当天还对民警说,当时是带女儿进城买学习用具,女儿看上一个30元的布娃娃没舍得买。说着,樊某就从兜里掏出刚买的书本和笔。
    李自立和同事商量后告诉樊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超载必须接受处理。说完,李自立坚持把罚单递给樊某。
    这次,罚单里夹着100元现金。没等樊某拒绝,民警离开现场。
    18日,记者联系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中队长李自立。
    记者:怎么确定樊某的话是真?
    李自立:当时风大,樊某骑摩托没戴手套,摩托皮座椅还有洞,穿着很简单,说明他们家经济条件不好,很拮据。再说,这是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任。
    记者:樊某拿到你们给的钱,是否用来缴罚款?
    李自立:我查了系统,他已经去银行缴纳了罚款。我们很欣慰。
    记者: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自立: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柔性执法嘛,让对方吸取教训就好。

  同事眼中的他:柔情
    “他执法严格得很。”渝北区交巡警支队综合大队民警王成志说,李自立对于违规违法者的无理求情绝不手软,“元旦刚结婚,第二天就到岗上班,刚得很。”
    “不要看李队外表,其实很柔情。”杨龙是双凤大队内勤民警。他说,好几次开车执法过程中,李队看见有腿脚不方便的老人,都请对方上车,送到公交车站。
    翻看工作记录,杨龙说,李自立除给樊某捐款外,去年底就给4户贫困户捐款捐物多次,共计1500多元。“连对方名字都不晓得,是从街道问到的困难户。

  正能量值得提倡
    “值得赞扬和提倡。”对此,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仁刚认为,李自立的行为让人欣慰。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自立严格执法,一视同仁,没有偏差。其次,作为个人来说,执法者扶贫济困的行为是一种优良美德,这种正能量值得提倡。 据《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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