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仙游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副局长受贿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5-11-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陈海枫)昨日记者从仙游检察院获悉,日前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仙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原党组成员张志敏(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仙游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经查,张志敏在担任仙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股股长及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药品市场检查、抽样,查办涉药案件,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安全生产,承担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及中药材市场的监督管理的职务便利,收受童某等22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8.77万元人民币,并对上述人员的药店、诊所、医院、公司给予相应关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