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我市公安交警集中整治摩托车
【发布日期:2014-07-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江星舟)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消除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减少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按照省厅交警总队要求和《莆田市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剑盾”行动公安交管部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此次重点整治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安装遮阳(雨)伞、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驾驶拼(组)装、报废车上路等重点违法行为,对符合拘留条件的无证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
    力求通过二个月集中整治,最大限度消除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上牌率、检验率明显上升,驾乘人员戴盔率达90%以上,实现摩托车上路遵规守法安全行驶,摩托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