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 3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3-11-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肖国成 吴丽钦】

    晚报讯 来自湖南的沈某、郭某大学毕业后,在同学和亲友的掇合下,一起来到福建省莆田城区合办了一家“网络贸易公司”。按他们的说法的愿景是既可以不要大量的资金,又可以免去商铺营运所用的“租金”,可以打破常规和传统直接进入“现代的网上贸易”,建立自己的网上贸易事业。于是,他们在网上售卖假冒名牌箱包、眼镜、运动鞋等,为了拓展公司业务,他们还从2012年起雇用湖南籍技术人员曾某,利用“黑客”工具盗用他人链接,风生水起般地赚钱。
    曾某看到雇主沈某、郭某财源滚滚,收益颇丰,也于今年8月自办“网上贸易公司”,象沈某、郭某的经过一样偷偷地做起售假生意。不料案发,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集中打假”的统一指令,展开集群战役,很快就直捣到曾某、沈某、郭某的售假窝点,当场查获售假涉案价值百万多元。11月11日,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