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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英雄群体表彰会昨举行
两英雄分别被记一、二等功、司机被授予“莆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英雄群体被授予集体三等功和“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13-11-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明)11月13日上午,我市召开莆田市““8.14””勇斗持枪抢劫英雄群体表彰大会,隆重表彰“8.14”力战持枪抢劫的英雄群体和个人。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及副市长、公安局长卢柄椿等领导为获表彰的英雄群体和个人颁奖。
    表彰会上,有关部门领导分别宣读了相关表彰决定。英雄个人莆田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班长赵智春被省公安厅记一等功、英雄个人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华林中队中队长黄新新被省消防总队记二等功,客车司机蒲建翔被授予“莆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英雄群体被省消防总队授予集体三等功、团市委授予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华林中队“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称号。
    据悉,我市“8.14”持枪抢劫事件发生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省公安厅长、省消防总队及市委书记粱建勇、市长翁玉耀等领导分别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要通报表扬在面对群众危难之时不顾个人安危,科学处置、勇斗歹徒的英雄群体和个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全市政法干警忠实履行使命,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表彰会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以此次表彰大会为动力,进一步发扬成绩,奋发进取,迅速掀起“学英模、见行动、创一流”的新热潮,为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人兴业茂、清风明月”宜居港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8.14”事件简要回放:
    8月14日上午10时许,位于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莆田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营区门口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一嫌犯因为离婚和讨要工钱未果,持玩具枪对客车司机进行“抢劫”,被消防官兵合力制服,确保了客车上18名司乘人员及路上行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本报记者在获悉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深入采访并详细刊发事件过程,报道在国内引起众多媒体的极大关注,央视《共同关注》栏目、新华网及全国多家卫视等媒体纷纷对此事件进行报道,在国内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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