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来我家是做饭给我吃,没想到竟是想偷我东西!” 熟人作案,真是防不胜防!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林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4 年 9 月初,林某发消息给同事小刘,称要上门为他煮饭,小刘欣然答应。林某提着买好的菜来到小刘家,一进门就开始忙碌着煮饭。为了支开小刘,林某让小刘去买调味料。随后,趁小刘不在,林某快速跑进卧室,翻了几个抽屉,看到金项链和手镯便塞进口袋,而后迅速返回厨房。等小刘上楼后,两人一起吃完饭,林某便离开了。时隔一个月,林某见小刘没有察觉物品丢失,便再次以同样借口上门煮饭,在支使小刘出去买葱时偷了一块金吊坠。过了几天,小刘发现自己的首饰品都不见了,便前往派出所报警。经查,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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