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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2024年高招工作
【发布日期:2024-05-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林玉 整理】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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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对今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做了周密部署。

重点一 

建立完善高水平

考试安全体系

   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强化招考队伍建设,强化考试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重点二 

稳妥推进

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改革协同,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继续实施专项计划,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重点三

切实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加强考试招生培训机构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重点四 

进一步优化

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各地要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推进志愿填报参考信息数字化,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


NO.1 高考6月7日至9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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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左图。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


NO.2 招生录取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

        高校招生录取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省招委会根据教育部规定要求和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实际,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师范类专业、部属高校师范类专业和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不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按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确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和军队院校招生录取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体育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艺术类、体育类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我省本科批次招生原则上实施“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NO.3 志愿填报在录取控制线公布后进行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高校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

        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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