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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公布 涉及多项热点民生工程
【发布日期:2023-03-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事关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热点民生工程。
  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
  持续开展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重点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小区连线成片改造,推进一批背街小巷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商业性街道、景观性街道或生活服务性街道,推进若干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建设。结合老旧街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全省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580个,涉及36.29万户,基本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推进2001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试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
  从方便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需要出发,配套建设社区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店、菜店、食堂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体育健身设施和休闲场所,建成设施完善、安全健康、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各设区市全面启动71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坚持供需匹配、因城施策,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厦门、泉州等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
  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
  全省推动10个街道级区域开展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系统性整治提升,打造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无障碍样板区域。
  加强城市生态屏障建设
  加快推进城市及周边生态系统的修复、林相改造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绿化隔离带、环城林带森林景观,丰富季相变化,适地适树,促进城市及近郊山体公园化。全省实施城乡一重山林相改善2.6万亩,建设郊野公园22平方公里以上。
  推进城市绿色空间建设
  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将绿化向城市废弃地、边角零星地渗透拓展,丰富立体绿化形式,不断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大力推进福道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百姓身边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绿化活动场地,提升绿地可达性、均衡性。持续推进城市植物园、社区公园等各类公园建设,对老旧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公园服务功能和品质,打造一批能体现地域性、时代性的城市精品公园。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1000公里、公园绿地面积900公顷。
  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推进南靖、长汀、建瓯、福安、泰宁、永春等6个县市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试点。推进10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完成325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或活化利用工程。完成9本传统建筑丛书编撰。
  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等设施,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省新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屋(亭)1700座,创建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7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
  优化城市路网
  持续推进各设区市快速路建设和改造提升,开工一批交通“高快一体化”项目,推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快速路的融合衔接,构建衔接顺畅、布局完善的城市快速道路网。完善道路级配,强化次干路、支路、街巷路建设。全省新改扩建各类城市道路500公里。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
  加快福州、厦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及规划调整项目建设,加快两市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建设。加大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建设力度,合理设置城市公交专用道,推动有条件的道路配置港湾式公交站,推广新能源车辆,全省新增公交线路50条,延伸优化100条。
  完善城市公共停车设施
  充分挖掘公园广场和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高架桥周边、闲置土地等增设公共停车泊位;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节假日、夜间适时开放内部停车场;鼓励地面停车场开展立体化改造。2023年全省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力争2023年底全省城市可渗透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改造
  各设区市要抓紧组织开展燃气管网排查评估,更新改造建设时间较早、设计标准落后、老旧破损严重、供气能力不足、被建筑物占压的管道,以及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或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管道及厂站设施;落实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巡查挂牌公示;更新改造760公里老旧管道及30座燃气场站。
  推进房屋设施抗震加固
  重点对1993年1月1日前竣工或者投用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等重大生命线工程,优先组织开展抗震性能鉴定、适修性评估和加固改造。
  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按照“多规合一”和“阳光规划”要求,区分转型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和待定型,积极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累计完成7900个村庄规划编制。规划统筹确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因地制宜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线。
  强化农房风貌管控
  全省整治农村既有裸房6.92万栋,逐步消除农房“高大裸空”现象。
  实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
  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提升,完成60个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保护,推动85个村庄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供社会认租认养。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建立完善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启动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60处,铺设管网7200公里,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5%以上,逐步构建水源稳定可靠、规模化水厂覆盖为主、小型供水设施为辅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
  加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加快推进永春县、武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长314.7公里、建设安全生态水系2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万亩。
  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
  推广电网替代技术与特色用电项目,提升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实现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3.7千伏安,完成改造农网10千伏线路270条、新建(改造)供电台区2700个,打造乡村电气化示范点25个。
  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
  引导农民群众自主改造提升未达到卫生规范的厕屋,改造不符合建设技术规范的三格化粪池,全省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5819户。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省启动实施505个村庄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全省消除45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加快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持续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全省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不少于800所。支持各地开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互助养老等新模式。
  改善村庄公共环境
  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建设省级森林村庄200个。持续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通过创建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创建省级卫生乡镇35个。
  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
  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建设美丽乡村庭院8100户,美丽乡村微景观4900处,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160个,美丽田园245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128个。
  (晚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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