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
放任朋友醉驾
同行者构成危险驾驶共犯
【发布日期:2021-03-1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国松 郑奋彬 李华) 明知朋友饮酒放任其开车,同行者同样构成危险驾驶共犯,近日,大济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夜查酒醉驾统一行动中,查处一起这样危险驾驶案。
  当晚,犯罪嫌疑人张某伟与犯罪嫌疑人郭某权在大济镇垅溪村一家烧烤店共同饮酒后,犯罪嫌疑人郭某权明知嫌疑人张某伟饮酒的情况下,将自己实际掌控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交由嫌疑人张某伟驾驶,不予以制止且乘坐在张某伟酒后驾驶的摩托车后座上。两人行经仙度路大济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抽取血样送检,张某伟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6.3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郭某权和张某伟均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他们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