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通讯员 陈秋梅)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涉恶势力犯罪集团陈某某、林某某等6名成员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自2018年春节始, 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孙某某、陈某丙、林某甲、林某乙与同案犯陈某水、陈某华等人多名同案犯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共同预谋策划以海带养殖区被采砂船采砂破坏为由,抓扣在云万村附近海域的采砂船以索要钱财,形成以同案犯陈某水、陈某华为核心,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孙某某、陈某丙、林某甲、林某乙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共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巨大,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