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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检察院抗诉一借款合同案再审获撤销原判
【发布日期:2020-01-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薛小琴)近日,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决,准许莆田某银行撤回起诉和撤销原判决。
  城厢区检察院在办理莆田某银行与林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陈某新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刑事生效判决确认,陈某新伙同银行工作人员陈某堂,采用冒用林某等人身份信息及编造借款理由的手段,骗取银行发放个人信用贷款35笔共计89万元,且查无“林某”此人,印证了原民事判决错误认定林某等人借款的事实。
  据此,城厢区检察院以存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提请莆田市检察院抗诉,获采纳并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城厢区人民法院再审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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