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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状告儿媳 法官妙解纷争
【字体: 】【发布时间:2012-02-20】【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李凤美/来源:】【阅读: 次】
    公堂之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愿退让,为了48200元钱,婆媳对簿公堂之上,儿子也未置身事外成为了婆婆一方的证人。近日,涵江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矛盾尖锐的家庭纠纷,并成功劝解双方协商处理,最终婆婆同意撤诉。
    据悉,市民林建与张莉于2010年8月登记结婚,次年4月生下一男孩。原本甜蜜的生活逐渐被婚后一系列琐事取代了,双方感情日渐紧张。婆婆林阿娟近日向法院提起诉状,要求媳妇张莉归还3次欠款15000元、7000元和26200元总共人民币48200元。而张莉却答辩从未向林阿娟借过钱,其中15000元是林阿娟还自己的钱,7000元和26200元是自己存入银行卡的钱,与林阿娟无关。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法庭之上,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林阿娟更是请出了与媳妇感情破裂的儿子林健出庭为自己作证。但是,吵归吵,双方都找不出其他可证明案情的无利害关系的证人,更拿不出能够进一步证明案情事实的物证了。既没有证人,也没有类似借条或者借款协议之类的物证,双方陷入僵局。
    面对这起家庭纠纷,法官认真分析了案情后,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多次周旋于双方当事人之间,耐心做足双方思想工作,终于使当事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协议和平解决,林阿娟撤回对张莉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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