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公开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张建强和杨一民分别被判十二年和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王珀等37人被判八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分别被判60万元和200万元罚金。宣判时,铁岭地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球迷代表、其他群众及被告人家属在场旁听。